9月19日最新消息,"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今日发布公告,针对某自媒体博主恶意造谣知名演员蒋雯丽一事作出法律通报。公告显示,这起历时一年多的名誉权纠纷案已正式结案。
2025年9月19日,演员蒋雯丽(本名蒋文丽)诉微信公众号"娱**线"运营者王**名誉权侵权案终审完结。根据生效判决,被告王**已按法院要求在《人民法院报》刊登致歉声明,向蒋雯丽女士公开道歉。
本案源于2024年4月,王**在其运营的自媒体"娱**线"发布包含"包养男大学生"等不实内容的文章,该谣言经传播后导致阅读量突破10万+,给蒋雯丽女士的社会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法院经审理认定:
被告发布的文章内容纯属杜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广泛传播后,不仅严重超出言论自由范畴,更构成对原告的侮辱诽谤。鉴于侵权情节恶劣、影响范围广,对原告人格权造成重大伤害,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如下:
被告须连续10天在其公众号发布致歉声明,同时赔偿蒋雯丽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费用共计12.5万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因被告逾期未履行判决义务,蒋雯丽委托律师事务所申请强制执行。截至本公告日,被告已履行全部赔偿责任,并在《人民法院报》完成公开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