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交通事故案例引发社会关注。9月3日最新司法判例提示,道路上遇到网约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时,驾驶人需格外谨慎。若不慎与这类车辆发生事故且负有责任,除需赔偿车损外,还可能面临额外的高额赔偿——营运损失费,这项费用通常不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
据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最新公开的民事判决书披露,2025年3月17日下午3点半,屠某驾驶车辆时因未保持安全车距,追尾了赵某运营的网约车。交警现场认定屠某负全责,赵某无责。
事故发生后,赵某的营运车辆送修6天。作为持证网约车司机,赵某提出索赔停运损失。根据其提交的经营收入证明,按日均500元标准计算,主张3000元赔偿。
法院综合考虑当地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网约车运营成本及市场行情等因素,最终裁决按每日320元标准计算,判定被告赔偿1760元停运损失费。
值得注意的是,被告屠某未出席庭审,自行放弃了应诉权利,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