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与“滥用”,一字之差,关键在于是否始终守住人的主体地位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教学指导纲要》,对人机协同的边界进行了更为明确、细致的规范,强调教师是教学设计的责任主体,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人工智能工具在课堂教学中只能用于辅助探究、启发思维、优化反馈,严禁教师用人工智能直接替代备课和授课,严禁学生用人工智能直接代写作业或代做项目。
为何这一规定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原因在于,它直面了当前教育数字化进程中的一个紧迫问题:当人工智能加速进入校园、深度融入课堂时,我们究竟是放任技术“越位”,替代人的思考与判断,还是推动技术“归位”,更好服务学生成长和教师教学?答案并不复杂——推动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中实现“善用”而不是“滥用”,不仅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应有之义,也是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命题。
人工智能给教育带来的变革机遇是现实而深刻的。智能备课系统可以帮助教师整合教学资源、优化学情分析,推动备课方式从“经验驱动”逐步走向“数据驱动”;智能学伴能够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推送个性化学习路径,让“因材施教”从教育理想更快走向教学实践;智能批改和学情诊断则有助于教师从大量重复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把更多时间投入教学设计、课堂互动和学生指导。可以看到,人工智能正成为推动教育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的重要引擎。然而,技术始终是一把双刃剑。随着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快速普及,一些值得警惕的现象也在出现:有的教师直接让人工智能生成教案、课件,甚至课堂讲授内容;有的学生一遇到问题就向人工智能“一键求解”,作业答案轻易获得……这些看似“省时”“高效”的“滥用”行为,实则正在削弱教育最核心的价值。
教育的本质,在于唤醒心灵、启迪智慧、塑造人格。教师的言传身教与价值引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思维训练与探究体验,以及师生之间真实的情感交流和思想碰撞,都是人工智能难以替代的。也正因如此,山东通过规范性文件明确人机协同边界,严禁AI“代课代写”,并不是限制人工智能在教育中的合理应用,而是在为技术应用立规矩、划底线,体现了对教育规律的尊重,也体现了对育人初心的坚守。
“善用”与“滥用”,仅一字之差,本质分野却在于是否始终坚持人的主体地位。《“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促进规模教育与个性培养、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技术应用与人文关怀相统一”。这“三个统一”,深刻回答了人工智能在教育场景中“为谁服务、怎样用好”的根本问题。
对教师来说,“善用”人工智能,意味着把技术用于可标准化、可复制、重复性较强的工作,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教学设计优化、个性化学情沟通、学生价值引导等更具创造性的教育劳动。教师应成为技术工具的驾驭者,而不是被技术逻辑牵着走;应善于用数据改进教学,而不是被数据所左右。对学生而言,“善用”人工智能,意味着把它作为拓展认知边界、激发探究兴趣的“脚手架”,而不是替代独立思考的“拐杖”。在使用人工智能辅助学习的过程中,学生更应学会质疑、学会辨别、学会创新,真正提升高阶思维能力。归根到底,课堂的主角始终是人,人工智能的价值始终在于服务人的全面成长。把握住这一点,人工智能才能真正成为教师的“得力助手”和学生的“成长伙伴”。
善用人工智能,不仅需要理念上的清醒认知,更离不开教育实践中的持续探索。例如,河北省出台了《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实施方案(2025—2027年)》,推进中小学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框架建设,持续深化城乡联校网教共同体建设。近年来,赵县构建了以大数据中心为支撑、覆盖多场景应用、多维度协同的教育数字化转型体系,以AI精准教研为乡村教育提质增效注入新动能;石家庄市第四十四中学入选教育部智能研修平台规模化应用领航培育校,在人工智能赋能教师专业发展方面积极先行、不断探索。这些实践表明,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中要想“用得好”,关键就在于找准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结合点,让技术真正服务于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与此同时,人工智能也为促进边疆地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打开了新空间。例如,探索推进智能研修平台建设,能够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享,进一步缩小区域教育差距。
面对人工智能时代的滚滚浪潮,必须始终坚持育人为本、智能向善,以制度规范划清边界,以科学善用释放效能,让技术归位、让主体归位、让育人归位,为教育强国建设持续注入源源不断的数智化动能。
(作者:裴朝久 系新疆巴州教育局副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