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贸易部近日发布公告,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强化木地板反倾销措施启动第三次日落复审,并在终裁中决定继续维持现行反倾销税不变。这意味着相关中国强化木地板出口企业未来仍将承担额外关税成本。该项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具体税率与生效期限
根据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的第2026/11号公告,本次日落复审结束后,针对部分中国企业适用差别化反倾销税率。其中,江苏洛基木业有限公司、常州市零点木业有限公司、常州市东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常州欧强木业有限公司和江苏中鑫德赛木业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税率均确定为1.60美元/平方米。对于未列入上述名单的其他中国生产商及出口商,则继续适用2.40美元/平方米的反倾销税。
对行业的影响与后续关注
日落复审是指在反倾销措施到期前开展的复查程序,用于判断是否有必要继续保留相关贸易救济措施。此次土耳其作出肯定性终裁,说明其认为一旦取消对中国强化木地板征收反倾销税,倾销行为及其造成的损害可能持续存在或再次发生。对中国强化木地板出口企业来说,后续应持续关注土耳其市场及其他目标市场的贸易政策变化,并可结合调整出口布局、优化市场策略或积极参与应诉等方式,降低贸易壁垒带来的影响。相关企业还应认真核对自身是否属于适用较低税率的企业名单,以便更准确地评估出口成本和经营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