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下午,在上海世博中心举行的一场聚焦人工智能治理规则与全球协同合作的论坛,吸引了国际组织、政府部门、学术界与产业界的广泛关注。由中国政法大学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主办的“人工智能规则全球对话与协同发展”论坛,是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的重要活动之一。围绕人工智能治理、风险防控、产业应用和能力建设等关键议题,来自不同制度背景和学科领域的嘉宾展开深入交流。论坛集中讨论的核心问题十分明确:面对人工智能技术快速演进,法治如何有效回应?全球协同治理又该如何真正落地实施?
开场致辞:治理共识正在从原则走向实践
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卫列在致辞中强调,法治是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防范安全风险的重要保障。随着技术持续迭代升级,人工智能既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伴随着现实挑战。国际社会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回应技术变革,以普惠包容的方式缩小智能鸿沟,并通过多边合作不断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归根结底,人工智能发展战略、治理规则与技术标准的衔接,必须及时跟上技术进步的节奏。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副总干事邹刺勇则从产业发展视角指出,人工智能正在深刻重塑工业生产方式、国际贸易模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关键并不只是技术突破本身,更在于如何让人工智能成果惠及更广泛的人群,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当前,这些群体在算力、数据、基础设施、技能培训和标准体系等方面仍存在明显差距,需要通过负责任的创新、能力建设和国际合作加以弥补。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副秘书长葛思颖提到一个值得重视的现实问题:当前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呈现多组织、多机制并行推进的态势。虽然议题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但规则碎片化、职能交叉和重复建设等问题也日益显现。如何加强统筹协调,已经成为下一阶段全球AI治理的关键方向。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卢春龙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东亚办事处代表夏泽翰(Shahbaz Khan)分别代表主办方致欢迎辞。卢春龙表示,法治是保障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支撑,中国政法大学将持续深化人工智能法治研究、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贡献更多中国智慧。夏泽翰则强调,全球治理正在从原则层面的共识凝聚,逐步转向推动规则落地和机制实施,这意味着更具实践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的治理机制变得尤为重要。
联合国副秘书长、数字与新兴技术事务特使阿曼迪普·辛格·吉尔(Amandeep Singh Gill)作为特别嘉宾出席论坛。他提出,数据治理与人工智能治理必须协同推进、统筹设计。联合国正通过人工智能治理问题全球对话、独立国际科学小组以及能力发展网络,将科学评估、政策沟通与实践行动有机连接起来。各方积极参与多边治理机制、加强经验共享与务实合作,是提升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能力的必由之路。
四项成果发布:从“看地图”到“有指南”
论坛现场,中国政法大学发布了四项具有代表性的人工智能治理研究成果,备受关注:
“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规则地图2.0”——通过图谱化方式,系统梳理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AI治理规则,为持续跟踪规则演进、开展制度比较研究和政策分析提供了重要基础工具。
“AI Governance Compass—中国人工智能治理指南国际传播平台”——该平台集信息传播、规则检索、可视化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相当于为国际社会打开了一扇了解中国人工智能治理实践与制度探索的重要窗口。
《中美欧主流人工智能产品个人数据与隐私保护测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围绕AI产品在数据处理、个人信息保护和隐私安全方面的表现开展测评,旨在推动合规要求真正转化为用户可感知、可体验的保护机制。
《中国人工智能法治实践(2026)》——该成果以中英文双语形式呈现,系统梳理中国人工智能法治建设中的典型案例、制度创新和实践经验,为国际交流、比较研究和学术探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主旨发言:多元视角下的治理路径
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贝尔弗科学与国际事务中心高级研究员、联合国前人工智能高级别咨询机构联席主席、西班牙前人工智能国务秘书卡尔梅·阿蒂加斯(Carme Artigas)从全球公共产品的视角出发指出,当前人工智能治理的重点,在于将治理原则转化为可操作、可验证、可问责的制度实践。规则透明和包容参与,是推动多边合作和全球治理协同的重要基础。
联合国数字与新兴技术办公室成员、特使高级顾问迈赫迪·斯内内(Mehdi Snene)围绕联合国人工智能治理机制表示,技术中立、人类对重大决策保持有效控制、安全保障、人权保护、透明性和公平性,都是AI治理必须坚守的底线原则,不能被忽视或让渡。
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教授、科研院院长、互联网司法研究院院长刘奕群聚焦人工智能与司法公正的关系。他认为,人工智能可以在法律检索、风险识别、文书处理等环节提供有效辅助,但不能替代司法裁判本身。可解释性、公平性、人类监督以及数据安全,是人工智能研发与司法应用必须长期坚持的核心原则。
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伦斯·莱斯格(Lawrence Lessig)分析了人工智能带来的发展机遇与潜在风险,呼吁进一步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增进全球理解、互信与共识。蚂蚁集团研究院院长李振华结合AI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应用实践指出,人工智能有望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并推动医疗普惠,但前提是始终坚持生命至上,持续完善伦理规范和风险评估机制。
国际隐私专家协会(IAPP)总裁兼首席执行官J.特雷弗·休斯(J. Trevor Hughes)结合全球数据保护实践指出,人工智能治理与隐私保护、网络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高度交织,需要在尊重不同治理模式差异的基础上,持续强化组织治理能力和专业能力建设。抖音集团法务副总裁邰江丽从平台治理实践出发表示,AI带来的风险形态和责任结构正在加速变化,用户可控、数据处理合理必要、操作过程全程可追溯等合规要求,必须嵌入产品设计、平台治理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
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教授阿鲁·萨丹拉彻(Arun Sundararajan)从经济治理角度分析指出,人工智能正在重塑市场结构、平台经济形态和工作模式。他的观点十分鲜明:良好的人工智能治理并不是创新的障碍,而是促进经济增长、维护市场秩序、增强社会信任的重要基础。上海阶跃星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赵海涛则结合基础大模型企业的实践提出,治理规则应与技术创新同步演进,覆盖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的治理体系需要尽快完善。只有推动全球规则对接与协同,才能为产业创新和跨境发展提供更加稳定、清晰的预期。
共识与展望:这不是附加题,而是必答题
与会嘉宾形成的一项重要共识值得关注:人工智能治理不是技术发展过程中的“附加题”,而是关系人类共同未来的“必答题”。面对机遇与风险并存的智能时代,坚持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统筹创新发展与安全治理,深化规则对话、夯实能力建设、拓展务实合作,才是推动全球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正确路径。
此次论坛,是中国政法大学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25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合作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连续两年在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举办相关论坛,充分发挥法学学科优势,服务国家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已经逐步形成了一条具有可复制性和推广价值的实践路径。面向未来,持续深化人工智能法治研究,拓展与国际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及产业界的交流合作,为构建公正合理、开放包容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贡献更多法治智慧——这不仅是学校肩负的使命,也是整个行业共同面对的重要时代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