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车主认为,违停无非就是收到一张罚单,交点罚款就能了事。然而,你可能并不清楚,一旦违停车辆与他人的严重事故产生关联,车主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赔偿金额可能远超出预期。
2025年8月,福建石狮就发生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周某醉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的两轮电动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直接撞上了邹某停在路边的轿车。周某受伤后被紧急送医抢救,最终不幸身亡,两辆车也均受损报废。
事后调查显示,周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65.4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交警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对肇事电动摩托车进行检测,发现该车刹车、转向系统均无故障,且各项技术参数符合两轮电动摩托车的认定标准——因此该车辆属于机动车范畴。
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明确指出:周某醉酒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且行驶过程中未注意观察路况,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而邹某违规占道停放车辆,妨碍了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是事故的次要原因,应承担次要责任。
随后进入赔偿阶段。邹某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了周某家属19.46万元,其中包括1.46万元抢救费用和18万元死亡赔偿金。
对于剩余损失,双方协商未果。周某父母作为原告,将邹某诉至石狮市人民法院,要求邹某再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3.94万元。
庭审中,邹某辩称:自己只是在家门口临时停车,且车辆处于静止状态,事故完全是周某醉酒骑电动车所致,为何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院依法予以采信。周某父母作为死者近亲属,有权主张相应赔偿。
经核算,扣除交强险已赔付的19.46万元,剩余损失共计113.14万元。本案事故属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邹某承担次要责任,法院酌情确定邹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计算结果为33.94万余元——与原告主张金额一致。
近日,石狮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