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正式宣布,已向166家外资企业发放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试点批复,标志着我国电信业务对外开放迈出了关键一步。此举旨在通过高水平开放推动电信业高质量发展,是在履行WTO承诺、自贸试验区及服务业扩大开放等既有政策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与拓展。

自2025年2月首批试点批复发放以来,相关外资企业已可依法在北京、上海、海南、深圳等试点地区开展互联网数据中心、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服务等业务。目前,全国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总数已超过3100家,其经营范围已全面覆盖《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列出的全部10项增值电信业务,展现出我国电信市场开放的良好态势。
试点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试点地区主动取消了互联网数据中心等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这一举措为外资企业提供了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准入环境,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吸引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进一步推动电信服务水平的提升。
业务范围实现全覆盖
此次获得批复的166家外资企业,其业务许可范围实现了对增值电信业务的全覆盖。这不仅体现了我国电信市场开放的广度与深度,也为国内外用户提供了更加多元化、高品质的电信服务选择,有力推动了产业链的完善与升级,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