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章介绍信到底怎么写?很多人在处理公章刻制时,最头疼的往往是介绍信的格式与措辞。简单来说,介绍信是单位指派员工前往刻章点办理业务时,用于证明身份并说明具体事项的正式文书。下面整理了常见模板,以及不同单位类型刻章所需材料清单,希望帮你快速搞定。

先来看第一个例子:
我单位员工张三,现前往贵处办理刻制财务专用章的相关事宜。届时请予接洽办理为盼。
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第二个例子也很实用,措辞略有不同:
兹介绍我单位员工李四,前往你处办理刻制财务专用章事宜。请见信办理为盼。
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第三个例子则采用了“证明”的格式:
证 明
****(刻公章的地方):
兹证明我单位王五同志,因公务需要,到贵处办理重新刻制财务章事宜。
日期:
公章:
关于刻章介绍信,还有一些比较细节的规定需要注意:
不同性质的单位,前往刻章点所需携带的材料差异较大。下面按类型梳理一下: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刻制公章时通常需要提供:1. 上级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须留存刻章处);2.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同样留存)。
企业单位,无论是刻制行政公章、经济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还是发片专用章,或者因公司名称变更需重刻印章,一般要准备:1. 营业执照正本及一份副本复印件(留存);2. 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3.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留存)。特别提醒:如果外地企业来本地刻制上述公章,除上述手续外,还需提供当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委托函或介绍信。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刻章时应携带:1. 登记机关开具的公章刻制介绍信(原件留存);2. 法人登记证书;3.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留存)。
报关专用章的刻制,则需凭海关的报关证、单位介绍信(留存),再加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最后,还有一类情况——如果印章遗失需要重新刻制,除了出示上述相应类型的证件外,还必须提供在正式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报刊原件留存)。这一步不可或缺,它是证明原章作废、新章合法有效的关键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