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公认的女皇帝,非唐朝的武则天莫属。她在执政期间,为稳固皇权、铲除异己,采取了极为强硬的手段,甚至不惜推行严刑峻法。这便让手下的酷吏们有了可乘之机,他们挖空心思诬陷政敌,还不断发明各种残酷的刑具与逼供手段。可以想象,那时的朝堂上下,终日笼罩在高压与恐怖的气氛之中。

这其中,有两位大臣——周兴和来俊臣,堪称当时最臭名昭著的酷吏。无数无辜之人,最终都冤死在他们手中。话说某日,周兴被人告发,称其伙同丘神勣密谋造反。武则天自然不能坐视不管,便命来俊臣负责审理此案,并限期必须审出结果。来俊臣与周兴平日里交情不错,接到这个任务后,内心十分为难。他绞尽脑汁、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一条妙计。
这一天,来俊臣故意请周兴前来饮酒闲聊。酒过三巡,来俊臣装出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对周兴说道:“唉,老兄,最近审问犯人总是没什么进展,实在令人头疼。你经验丰富,有没有什么新招数,给我指点一二?”周兴平日里最喜欢琢磨这些刑具,一听这话,顿时来了兴致,得意洋洋地说:“我最近刚想出一个法子,保证管用。你弄一个大瓮来,四周堆满烧红的炭火,然后把犯人放进去。你说,再嘴硬的人,能扛得住这个?”
来俊臣听完,不动声色,立即吩咐手下抬来一个大瓮,就照着周兴所说的法子,用炭火把大瓮烧得通红。这时,来俊臣突然站起身,脸色一沉,对周兴厉声说道:“有人告你谋反,太后命我审问你。如果你不老老实实招供,那我只好请你进这个大瓮了!”
周兴一听这话,吓得脸色惨白,知道这回自己在劫难逃,只得乖乖伏地认罪。
【释读】
这个典故,通俗来说,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它既揭露了酷吏的残忍本性,也教会人们一种以牙还牙的斗法策略;同时,它也在告诫后人:千万别自作聪明,否则很容易作法自毙、自食其果。
【出处】
这个典故最早见于唐代张鷟的《朝野佥载·周兴》:“即索大瓮,以火围之,起谓兴曰:有内状勘老兄,请兄入此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