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能否成为论文作者?2026年7月15日,中国知网发布明确声明:所有将DeepSeek等大语言模型列为作者的学术论文,一律予以撤下处理,今后也不再接受任何AI工具作为署名作者。这一举措果断有力,彻底终结了“AI第一作者”的幻想。
从法律与学术伦理层面分析,AI显然不具备进入作者名单的资格。依据《著作权法》,著作权仅归属于自然人或法人,AI既无权利能力,也无法承担法律责任。学术伦理同样要求署名者必须对论文内容负责——若出现数据造假或学术不端,责任主体是谁?AI无法为此担责。将AI列为作者,只会导致无人负责的荒唐局面。
这一严格规定并非无中生有。此前,某高校学报曾开展“AI第一作者”大型社会实验,旨在探索人机协同撰写论文的可能性。知网的禁令,无疑为这场实验划定了明确红线,同时也重申了学术界的底线:论文署名必须由人类亲自完成。
AI在学术研究中的应用,类似于自动辅助驾驶——技术旨在辅助决策,而非完全取代人类操控。那些急于将AI列为作者的人,一方面存在对技术的过度迷信,认为AI已能替代人类思考;另一方面,也不乏跟风炒作之嫌。AI作为工具本身并无争议,但强行将其纳入作者名单,背后的动机远不止是为人工智能正名那么简单。
有趣的是,当学界正热烈讨论AI署名权时,普通学生群体却走向了另一极端。毕业季期间,许多毕业生绞尽脑汁降低论文的AI检测率,唯恐被判定为AI代写。如今,连学术工作者也开始担忧自己的论文被AI检测系统误判——互联网技术大幅降低了文本监测门槛,AI检测已成为论文评审的常规环节。
这些矛盾,归根结底源于行业与学术界在AI应用规范方面的缺失。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AI已深度参与了许多人类工作。基于此,学术期刊需要进一步明确AI使用标注规范,高校则应加强AI伦理教育。这既是技术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学术秩序的必要举措。
技术是治学的阶梯,而非抢占署名席位的“客人”。完善标注规则、普及AI伦理,本质上并非排斥人工智能,而是厘清人机在学术创作中的角色定位。未来,AI始终存在,无论使用与否,都将对学术行为产生影响。正因如此,人的价值愈发凸显——署名权、决策权等本属于人类的基本权利,理应留给人类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