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中发布了六件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既展示了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督成效,也为相关行业的合规经营与常态化治理提供了清晰的司法指引,对推动区域生态环境的系统性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六件,覆盖固体废物污染、养殖污染、水资源保护以及大气污染等多个关键生态环境领域。从案件类型来看,其中五件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一件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反映出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多种法律手段履行监督职责的实践经验。
典型案例紧扣国家重大战略与行业监管难点
案例的选择紧密围绕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并着力破解实际监管中遇到的堵点。例如,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督促整治固体废物污染案、江西省宜春市检察院督促整治赣江流域养殖污染案等,均针对特定区域的环境突出问题,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推动行政执法,深化了跨部门协同履职的效能。
民事公益诉讼彰显“损害担责”法治原则
在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诉简阳某页岩砖厂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针对违法超标排污的企业直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原则,也为当地同类砖瓦生产企业的合法经营划定了明确红线,有效守护了区域大气生态环境与居民生活安全。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表示,检察机关将持续贯彻生态文明与法治思想,强化检察监督力量,深化公益诉讼工作,力争高质效办理各类生态环境案件,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绿色转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