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修改决定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消息发布后,网络很快出现了一种解读——声称深圳即将“全域开放无人驾驶出租车”。这则传闻看似轰动,但实际情况究竟如何?7月1日当天,深圳市相关职能部门直接向南都N视频记者回应:该说法不实。更早前的6月26日,有关部门已明确表态,相关解读纯属“片面解读与过度夸大”。

无人驾驶车辆。
此次条例修改,核心条款表述清晰——第十七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选择若干行政区或者在全市有序探索全域开放道路测试、示范应用,探索开展商业化运营试点。”关键词在于“有序探索”与“试点”。然而,部分网帖直接将“有序探索全域开放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简化为“全域开放无人驾驶出租车”,这一做法明显偷换了概念。
南都记者在6月26日已向深圳市有关职能部门核实,对方明确指出,这种解读是对新版条例相关条款的片面理解与过度夸大,当前智能网联汽车仍处于测试示范阶段。到了7月1日,该职能部门再次回应,重申相同立场:网络上关于“7月1日全域放开无人驾驶出租车运营”的消息,均为不实传言。
那么深圳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究竟在推进什么?答案是: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正积极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发展,依法依规支持车辆上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与此同时,投放规模被严格控制。更值得关注的是,职能部门特别提到,“原则上由原有出租客运从业人员转入相关岗位,最大程度保障就业稳定”——换言之,即便未来真正推进商业化,就业安置仍是必须优先解决的问题。
综上,事情其实很清晰:政策窗口正逐步打开,但推进步伐需循序渐进。全域开放无人驾驶出租车?至少在短期内,不必过度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