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驾驶员为逃避酒驾查处竟弃车逃跑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该事件再次向公众敲响警钟:酒后驾车的侥幸心理往往会导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与安全隐患。

据交警通报,6月8日晚22时许,在沪昆高速弋阳收费站,执勤民警对一辆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车内散发出明显的酒精气味。快速筛查检测初步显示驾驶人黄某存在酒驾嫌疑,民警随即要求其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测。
为逃避处罚竟弃车逃跑
见情况不妙,黄某假装拨打电话,趁交警不备突然拔腿狂奔,将车辆和车上的妻子一同丢在现场。所幸执勤交警反应敏捷,迅速将其控制。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黄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侥幸心理是酒驾主因
黄某事后交代,当天中午他饮用了三瓶啤酒,到晚上自认为“酒精应该代谢完了”,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最终被查获。依据相关法规,黄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1500元罚款,同时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
交警部门提醒,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因人而异,且需要较长时间,切勿仅凭自我感觉判断是否“酒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务必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