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章介绍信看似是一个不起眼的环节,但若格式不规范或内容填写不完整,前往刻章店或公安备案窗口时,很可能白跑一趟。实际上,标准的刻章介绍信格式相对固定,只需将关键信息填写准确即可。
首先提供最简洁的模板——采用正规介绍信样式,填入以下核心内容即可:
介绍信
兹介绍我单位XXX前往XXX处办理财务专用章刻制事宜,恳请予以接洽办理为盼。
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刻章介绍信范文
证明
****(公章刻制受理单位):
兹证明我单位**同志,因工作需要前往贵处办理财务章重新刻制事宜。
日期
公章
(请携带**同志身份证)
不过,不同地区及不同类型的单位,在刻章所需材料与办理流程上会存在一定差异。以下以青岛市的相关规定为例,供您参考。
相关资料:青岛市刻章介绍信相关规定
一、办理依据
民政部、公安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青岛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青岛市刻字业治安管理规定》
二、办理程序
(原文此处列出办理程序,但内容为空,保留信息)
三、提交材料
- 委托制作机关、事业单位公章,需由市政府办公室出具证明;委托刻制机关各部门公章须提供编委文件及复印件,并由本单位撰写书面申请。
- 临时机构,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出具相关证明。
- 委托制作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公章,须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持信人身份证。
- 委托制作社会团体公章,须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 委托刻制党委、支部、工会等公章,须出具上级党委或总工会的介绍信,并由本单位撰写书面申请。
- 公章更换需撰写书面申请并加盖行政章,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 公章丢失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登报挂失报纸、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 财务章丢失需提供书面申请并加盖行政章,以及挂失报纸。
- 公章烧毁需出具消防证明、上级证明(厂矿由本单位出具证明)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四、承诺时限
即办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关于刻章介绍信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章刻制需出示以下证件:
- 上级单位介绍信(留存)
- 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二)企业单位刻制行政公章、经济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及企业变更名称的,需出示以下证件:
- 营业执照正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留存)
- 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 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 外地企业单位刻制上述公章,除上述手续外,还须提供当地县级公安机关的委托函或介绍信
(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刻制公章所需证件:
- 持登记机关开具的公章刻制介绍信(留存)
- 登记证书
-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留存)
(四)报关专用章刻制需凭海关报关证、单位介绍信(留存)及经办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五)印章遗失需重新刻制的,除须出示相应类型公章刻制所需证件外,还须提供在正式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报刊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