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篇关于郝景芳的深度专访在网络引发热议。作为雨果奖得主,她的新作《银河学院》中,据称AI参与的比重高达“一半”,编辑盛赞其文笔,读者也难以分辨哪些内容出自AI之手。随后,“郝景芳承认使用AI写作”的话题迅速登上6月14日的微博热搜。两天后,郝景芳接受媒体采访,正面回应了这场关于AI辅助文学创作的争议。

郝景芳的解释颇具深意。她指出,“一半”指的是AI在她创作流程中的参与程度,而非最终文本的产出占比。她将小说创作分解为约30个步骤,涵盖故事核心、人物设定、世界观构建以及详细大纲分场;AI在前期环节介入较深,而实际落笔阶段由她亲自逐字完成。她强调,每一个字都是自己敲打的,AI仅作为灵感激发、资料检索和草稿生成的辅助工具。她自比漫画家,助手负责描阴影和填底色,而核心创作权始终掌握在自己手中。
这个类比初看合理,却恰恰是争议的核心。读者购买书籍,本质上是购买作者的智力劳动成果。文学创作并非工业化流水线——思想与表达本为一体,无法分割。若AI在30个步骤中深度参与了世界观构建、人物关系编织,甚至提供多个版本的草稿,那么AI生成的文本逻辑和语言风格,必然潜移默化地影响最终作品的面貌。归根结底,这种“参与”已超越了单纯的工具使用,而是创作过程的共谋。
郝景芳的另一个观点是:当前并无法律强制要求标注AI参与比例,因此她未做标注并无过错。她反问道:标注到何种程度才算合规?AI参与1%与50%,标注方式是否应相同?
然而,“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这一说法并不完全准确。自2025年9月1日起,《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已正式实施,明确规定对AI生成的文本等内容必须添加标识,内容创作者亦有主动标识的义务。但该办法主要针对AI“生成合成”的内容。若AI仅参与策划、提供灵感参考,而文字由作者独立完成,当前法律确实缺乏量化的标准和操作指引,存在一定的模糊空间。
此事引出一个更深刻的追问:读者和公众的知情权,是否必须等待法律强制才能得以实现?消费者购买食品需要查看配料表,购房需要了解建材信息,那么购买一本署名“郝景芳”的小说,读者是否有权知晓AI在创作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法律尚未规定,并不代表读者的诉求不合理。这本质上是一个信任问题,而非技术问题。
另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若所有人都使用AI写作,读者如何辨别作品优劣?郝景芳回应称,写得不好、带有“AI感”的作者,说明未善用工具。言下之意,用得恰当便无问题。然而,“用好”的标准由谁界定?若最终解释权归作者本人,那么“写作图灵测试”便成为一场没有裁判的竞赛。
回顾整件事,真正的分歧并非技术层面,而是信任层面。读者在意的并非是否使用AI,而是作者是否提前告知。一位雨果奖得主,在出版作品时隐瞒创作方式,事后被追问才解释——即便每一个字确实出自本人之手,信任的裂痕已然产生。当读者无法分辨文字源于人的心灵还是算法的运算,文学与读者之间的契约便已动摇。AI能否创作小说,早已不是技术问题;读者能否相信小说背后有一个真实的人,这才是核心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