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AI搜索功能
事件起因如下:慕尼黑地方法院向谷歌发出临时禁令,要求其AI搜索概览停止散布针对两家慕尼黑出版商的虚假信息。法院的关键判定在于,将谷歌直接定性为侵权主体——法官认为,AI概览属于谷歌自主生成的内容,而非传统意义上的搜索结果列表。
具体情形是,当用户搜索特定关键词时,谷歌AI概览错误地将这两家出版公司与欺诈、订阅陷阱及不良商业行为关联起来。法院调查发现,AI混淆了原告与确有不良记录的其他公司信息,甚至凭空建立了原始链接中从未出现的关联。出版商发现问题后立即向谷歌发送了停止侵权函,但谷歌的回应未能令对方满意。
法院的判决逻辑值得深入分析。他们认为,AI概览的运行机制与传统搜索结果截然不同。裁决书指出:AI“根据自身的语言和结构”对结果进行重写与评判。例如,在本案中,AI竟以“是的,XX公司因令人质疑的商业行为而臭名昭著”这样斩钉截铁的断言开篇,随后自主构建了一整套内容结构——包括摘要、反诈警示信号以及给用户的建议。
更值得关注的是,法院发现AI概览提出了“在搜索结果中根本未曾出现”的指控。所有引用的来源均未在原告与AI提及的不良公司之间建立任何关联。法院直截了当地将这些表述定性为“被告自身的陈述”。
最终,法院形成了完整的逻辑闭环:谷歌开发并面向用户提供AI功能,因此对其所生成的内容拥有控制权——毕竟只有谷歌能够直接影响AI的产品供给及其算法运行。这一裁决向所有正在或计划部署生成式AI搜索功能的企业发出了强烈警示:别再试图以“技术中立”作为挡箭牌,自己生产的内容,必须自己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