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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网络测评活动规范

类型:热点整理2026-06-08
国家网信办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网络测评活动规范》,旨在整治网络测评领域存在的夸大宣传、只评不测、商测一体等乱象。规范明确了测评活动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全面、准确的原则,要求专业测试需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机构进行,并对食品等特殊品类测评提出了更严格的资质与方法限制。同时,规范强调了测评样本的市场化与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印发了《网络测评活动规范》。该规范专门针对当前网络测评领域存在的夸大宣传、只评不测、商测一体等突出问题进行系统整治,旨在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及相关组织的合法权益。

国家网信办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网络测评活动规范

近年来,网络测评作为一种新兴业态快速发展,为消费者购物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然而,部分测评活动逐渐偏离了客观公正的轨道,不仅损害了消费者信任,也扰乱了健康的市场环境。此次《网络测评活动规范》的出台,正是推动行业迈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的关键举措。

明确网络测评活动的基本原则与资质要求

该《规范》首先明确了从事网络测评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即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坚持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对于涉及产品功能、性能等项目的专业测试,《规范》提出了明确的资质要求:应当委托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并按照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开展。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针对食品类产品的检验检测,测试方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且不得使用非标准方法,不得测评无国家标准检验方法的项目。这从源头上有效杜绝了测评标准不一、结果不可靠等问题。

严格规范测评行为与内容呈现

《规范》对测评行为本身作出了细化规定:测评所选样本必须是市场上可购买到的普通商品,且可追溯,禁止使用为测评特制的特殊物品。如果测评活动接受第三方委托、赞助或与样本相关方存在利益关系,必须显著提示。

在内容呈现方面,《规范》要求,若未对产品开展实际测试,仅凭主观感受进行评价,必须在信息中显著标明“仅为个人体验”或“主观感受,仅供参考”等内容。同时,严禁采取不同标准或方法对同类产品进行不公平比较,也禁止断章取义检测报告,或通过贬损其他产品来抬高自身。

强化平台责任与监管执法

该《规范》进一步压实了网站平台的主体责任,要求平台加强网络测评信息内容管理,及时受理并处置相关投诉举报。对于已发布的虚假、失实信息,测评主体有义务及时删除以消除不良影响。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网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网络测评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这标志着网络测评领域的常态化监管将进入新阶段。

来源:IT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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