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别急着评价M3有多强,首先要厘清一个关键点:M3是技术产品,并非上市主体;真正向A股提交上市辅导备案的是境外注册公司MiniMax Group Inc.,备案日期为2026年5月29日,地点在上海证监局,辅导机构为中信证券。想要理解MiniMax M3模型与其背后的上市辅导备案之间的关联,这个前提必须明确。

其实整件事的核心概括为一句话:技术突破与资本进程正在协同推进。5月29日提交辅导备案,5月31日公司公告启动科创板上市条件评估,6月1日正式发布M3模型——三件大事在48小时内密集完成,这显然不是巧合。技术里程碑被明确用作资本进程的信用背书:对监管机构而言,持续的技术突破能有效缓解市场对AI公司“高投入、低盈利”的担忧。
如果M3未能如期发布,或者性能未达预期,那么辅导材料中关于“核心技术先进性”的论证将大打折扣,后续反馈意见回复的节奏也可能被拖延。操作层面其实很直接:只需将M3的MSA架构白皮书、SWE-Bench Pro评测报告、多模态桌面操作视频全部整合进辅导工作底稿即可。
为什么M3发布紧挨着A股辅导启动
这一步并非偶然。5月29日提交辅导备案,5月31日公告启动科创板上市条件评估,6月1日正式发布M3——三件事在48小时内密集落地,说明技术里程碑被明确用作资本进程的信用背书。对监管审核而言,持续的技术突破能有效对冲市场对AI公司“重投入、轻盈利”的疑虑。假如M3未能如期发布或性能不及预期,将直接削弱辅导材料中“核心技术先进性”的论证力度,可能拖慢后续反馈意见回复的节奏。操作起来其实很简单:直接将M3的MSA架构白皮书、SWE-Bench Pro评测报告、多模态桌面操作视频整合进辅导工作底稿即可。
境外架构如何影响A股申报路径
MiniMax上市主体注册在开曼群岛,控股股东Alpha EXP Limited通过同股不同权架构控制59.98%表决权,背后有阿里、腾讯、米哈游以及美元基金支持。这种VIE加红筹的结构,想要直接登陆科创板基本不现实。
目前主要有两条路径可选。路径一:搭建境内可上市主体,将核心资产——包括M3模型知识产权、训练数据、商业化合同——逐步注入新设的境内运营实体,同时拆除VIE协议控制架构。路径二:采用“H+A”双平台模式,以港股上市公司为顶层,通过分拆子公司形式推动境内主体独立上市。但这条路有一个硬性门槛:必须满足《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1.2条关于“主营业务突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要求。
必须提醒的是,辅导初期就得完成境外股权穿透核查。所有美元基金LP的最终出资人身份、资金来源、是否存在代持,必须向上海证监局提交完整穿透清单,否则连验收阶段都无法进入。
辅导阶段的关键动作节点
时间表已经排得很清晰:
第一步,6月15日前,向上海证监局提交首轮辅导工作进展报告,重点说明M3模型相关知识产权是否已全部登记至拟上市主体名下;
第二步,7月10日前,完成全部境内子公司工商变更,确保M3训练所用的算力集群(鸿博股份供应的H100整机)、数据合作方(视觉中国超7亿条版权素材)的服务协议签约主体与拟上市主体保持一致;
第三步,8月20日前,组织保荐代表人、律师、会计师开展现场检查,核验M3模型在企业客户侧的实际调用量、ARR贡献占比、海外收入回款路径是否真实可追溯。
这三步一个都不能少。尤其是第二步,如果延迟了,M3产生的商业化收入就无法计入拟上市主体财务报表,直接影响后续IPO申报时的营收规模认定——这个后果谁都无法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