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一回到临安,立即陷入秦桧、张俊等人布置的罗网

绍兴十一年,也就是公元1141年,等待岳飞的不是什么封赏,而是一桩精心罗织的“谋反”罪名。他被直接投入临安大理寺的监牢,地点就在今天杭州小车桥一带。接下来的事情,就颇具讽刺意味了:负责审讯和拷打的,正是本该监察不法的监察御史。一边是狱中的严刑逼供,另一边,宋金双方的议和谈判却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历史经验表明,每当和议将成,主战派往往首当其冲。金军统帅完颜宗弼(金兀术)更是毫不掩饰,他给秦桧的信中写得直白:“必杀岳飞而后可和。”内外两股势力的夹击之下,岳飞的态度却始终如一,那份光明磊落、为国尽忠的气节,在阴暗的牢狱中显得愈发夺目。
“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问题在于,任凭秦桧一伙如何搜罗,也找不出任何像样的“谋反”证据。然而,有没有证据,似乎已经不重要了。就在绍兴十一年的除夕夜,一纸“特赐死”的诏令从宫中传出,岳飞在临安大理寺内含冤遇害,年仅三十九岁。他的部将张宪、儿子岳云也未能幸免,被腰斩于市口。可以说,这是一场由奸臣与昏君共同酿成的悲剧。
岳飞父子和张宪的冤死,瞬间点燃了抗金将士与民间百姓的怒火。连另一位大将韩世忠都愤然出面,当面质问秦桧,要求一个说法。秦桧被逼问得无言以对,最终只能含糊其辞地搪塞道:“其事体莫须有(也许有吧)。”韩世忠听罢,当场厉声反驳:“‘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这句质问,穿越时空,道尽了千古之冤的荒诞与不公。
于是,一代民族英雄,就在这轻飘飘的“莫须有”罪名下,走到了生命的终点。就义之前,岳飞在供状上挥笔写下八个大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这哪里是供词?这分明是悲愤到极致的呐喊,是对历史与苍穹的最后控诉与坚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