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院领导大鉴:

我在学校任教的续签合同(XX年—XX年),到明年元月15日将届期终。根据合同规定,如一方有变动意向,应在到期前九十天知会对方。经过慎重考虑,我决定在合同到期之日,结束我在本院的教学工作。
以下是对此决定的说明:
此次请辞,与待遇问题无关,也非人事相处的困扰,其核心原因在于至今无法认同现行的人文艺术教育体制。当对体制背后的国情现实有了更深的认知后,最妥善的办法,似乎便是主动退出。
回顾五年任教时光,教学工作处处显得被动而勉强。光阴流逝,业务难免荒疏,内心那份回到画架前独自创作的渴望愈发强烈。继续作为一名个体艺术家工作,是目前最迫切的心愿。
必须承认,这一决定源于个人对体制的不适应,以及不愿去勉强适应。一个国家的进步,恰恰体现在允许个人对同一事物持有不同的立场。就此而言,我的离开,或许能中止目前教学工作中存在的某种浪费。
当然,请辞会带来实际的问题。目前,第四研究室两位XX届博士生刚毕业,尚有XX届与XX届在读博士生各一名,将分别于XX年、XX年毕业。此外,今年招入本研究室的第一批四名研究生,将于XX年毕业。我的请辞,不可避免地与这六名学生的学业安排产生冲突。如何妥善解决,我愿意在退出的大前提下,与领导协商可行的方案,以恪尽己任。
随信附上几份文件,以供参考。附件之一,是去年由北京外办转请本院外办要求我书写的述职报告,已经呈交,因其内容未涉及今年情况,故略作补充。附件之二《教条与功利》,是前年应本院研究所教改会议要求所写,当时因在纽约休假,回国后错过了交稿期,一直未能提交,现将原稿附上。附件之三《我对本院‘学术评价体系报告’的意见》——这三份附件较为坦率地陈述了对现行教育体制及本院教学的一些质疑,谨希望有助于诸位了解我请辞的深层理由。另有附件之四(近五年来学术活动的粗略报告)及附件之五(关于遗留问题),也一并呈上,望予垂顾。
这份报告将同时呈交清华校方、外办、人事办各一份。我的职衔、工作、居留及医疗等证件,将在合同到期时一并上交,以便注销。目前借住的团结湖教工宿舍,其入住性质始终未获明确解释(详情可参看附件之五),具体何时搬离,悉听指示。
在此,需要再次衷心感谢学院多年来的重用与信赖。深感自己的职称与实际贡献难以匹配,每念及此,惭愧不已。五年的教学经历,是我人生中一段弥足珍贵的经验。尽管最终以请辞告终,但我对本院与教学工作的感情,恐怕比诸位所能了解的更为深切。
预先感谢院校领导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陈丹青
XX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