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需一元就能购入一辆标价十一万余元的新能源汽车,这般看似天降的优惠,是否真实可信?
成都居民陈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时,注意到一则名为“买车养车”的推广信息,页面配有“更多又好又便宜的汽车好物,戳图下单”等引导性文字。点击跳转后,他进入一家名为“新能源体验中心最新旗舰店”的店铺,发现其中一款新能源车型标价仅为一元。陈某随即完成下单,订单状态先后显示为“正在出库”“仓库处理中”,物流信息亦注明将于三日后发货、四日内送达。
然而,数日过去,陈某既未收到车辆,所付一元款项也被原路退回。他认为商家行为已构成违约,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商家代理人指出,陈某下单前曾主动联系客服咨询,客服在核实情况后已明确告知:该商品链接尚未完成配置,暂不支持下单。法院经核查确认,陈某下单时间为二零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十四时零二分;而早在十三时五十六分,客服已向其说明链接未就绪、不建议下单。此外,涉案商品页面未完整列明车辆技术参数,且多处信息存在明显矛盾。
综合上述事实,法院认定双方之间未成立有效买卖合同关系,依法驳回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