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最新消息,自2月1日《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网信办联合制定并正式实施以来,微信率先做出了实质性跟进。
今日,微信小店运营团队发布了关于《直播营销人员身份信息提交须知》的新规意见征集。
公告明确指出,直播间运营者必须向平台提供参与直播人员的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常用居住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所属服务机构。
涉及专业领域的直播内容,还需提交相关的专业资质和职业职务信息。
与后台实名认证相比,微信此次将"常用居住地址"和"所属服务机构"列为必填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微信公告此次将"3年留存期"明确写入约束范围。
公告进一步明确,运营者应当核验并保存相关记录,保存时间自直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