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6日,济南市民王先生在本地一家东风本田授权经销商处,全款支付了十万五千元,购买了一辆本田品牌的纯电动汽车。因为在此之前已经多次选购该品牌车型,王先生提车时,并未对车辆进行详细的检查。
次日,王先生在户外公共充电桩将车辆充满电后正常驶离。然而行驶途中,仪表盘突然显示异常字符,同时弹出了雷达系统故障的提示。他立即靠边停车,并联系了经销商,随后车辆被拖回店内进行检修。工作人员对车辆后部结构进行了拆解排查与重新组装,历时数日修复完毕,但并未向王先生明确说明具体的故障成因。
修复完成一个多月后,王先生发现车辆在满电状态下停放约一小时,再次启动时竟毫无反应。他再度联系经销商,车辆被拖回检测,此次被告知故障系12伏低压蓄电池亏电所致。
对此结果心存疑虑的王先生,委托第三方查看了车辆的车辆制造日期,发现该车出厂日期距其购车之日已近一年,属于库存车辆。而购车过程中,销售人员并未主动告知此项情况。
2月25日,经销商销售人员确认,车辆确实在交付次日即出现了上述故障,并推测可能与户外充电桩输出电压波动有关。同时其表示,购车时已说明该车为展厅长期展示的库存车。但王先生表示,销售人员从未就车辆出厂时间及库存属性作明确提示,双方就此存在明显认知差异。
法律专业人士指出,汽车销售方在交易过程中,有义务主动、清晰地向消费者披露车辆出厂日期、是否为库存车等影响购买决策的重要信息。此类信息直接关系到车辆性能稳定性、质保权益及使用预期,属于法定的告知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