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有消息称,根据铁路12306 App的售票规则,开车后改签的车票将无法办理退票。
但偏偏有一位旅客不认可这个规定,将铁路部门告上了法庭。法院会支持他的诉求吗?南宁铁路运输法院近日披露了这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旅客包某最初购买了一张2024年4月26日15:38从南宁站开往北京西站的T290次列车硬卧车票。
由于后来包某未能赶上火车,便委托他人将车票改签至4月29日17:44从南宁东站开往北京西站的Z286次列车。
然而在改签当天,包某再次改变了行程,决定办理退票。此时,“铁路12306”App显示:“该票已办理开车后改签业务,不允许退票”。
包某认为,“开车后改签的车票不办理退票”这一规定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中国铁路某局集团公司(下称中铁某局)拒绝其退票要求缺乏依据。于是,包某将中铁某局诉至南宁铁路运输法院,要求对方退还部分票款。
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认为,中国铁路12306网站、“铁路12306”App、火车站大屏幕等显著位置均已公布上述改签政策,且“铁路12306”App的改签页面有蓝色字体明确标示了“退改说明”的链接。
“退改说明”中清晰载明:“开车后改签的车票,不办理退票”。中铁某局已尽到合理的提示及说明义务。
从内容上看,该条款系中铁某局在考虑自身运力的情况下,赋予旅客在开车后仍可改签当日及之后列车的一项权利。但基于铁路运输企业的运营需求及维持正常的票务秩序,进而规定开车后改签的车票不予退票。
该条款并未当然免除中铁某局为旅客提供变更车次服务的责任,也没有不合理地加重旅客责任、限制旅客主要权利,甚至排除旅客的主要权利。
该条款合法有效,可以作为本案所涉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内容。包某因自身原因未按原车票载明的时间乘坐火车,在列车开车后选择改签车票,之后无特殊原因又要求退票,其退票的主张不符合合同约定。
南宁铁路运输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原告包某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