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2日,美国佛罗里达州迈阿密联邦法院作出裁决,驳回了特斯拉公司就一起涉及辅助驾驶系统的致命事故提出的撤销判决动议,维持此前陪审团作出的2.43亿美元赔偿裁定。这笔总额折合约16.8亿元人民币的赔偿中,包含4300万美元补偿性赔偿及2亿美元的惩罚性赔偿。
这起不幸的事故发生于2019年4月25日晚9时许,地点在佛罗里达州基拉戈一处乡村公路。当时,驾驶员乔治·麦基驾驶着一辆特斯拉Model S,并开启了车辆搭载的增强版辅助驾驶系统Autopilot。行驶过程中,其手机不慎滑落,就在他低头拾取的瞬间,未能及时察觉前方路况的异常。车辆以约每小时100公里的速度失控冲出道路,猛烈撞入路边停车场,将一辆静止停放的雪佛兰Tahoe SUV横向撞翻。
事故导致站在该车旁的22岁女性贝内维德斯·莱昂·奈贝尔当场死亡,其男友迪隆·安古洛身受重伤,伤情包括多发性骨折及严重颅脑损伤。此后,他接受了长期的医疗救治与康复治疗。
经调查认定,事故责任由驾驶员与车辆系统共同承担。陪审团判定麦基负主要责任,比例为67%;而特斯拉则因Autopilot系统存在设计缺陷,需承担33%的责任。具体表现为:系统未能有效识别前方静止障碍物,且在驾驶员注意力明显分散时,亦未触发及时的警告或自动紧急制动功能。
特斯拉方面曾主张,事故完全源于驾驶员操作不当,且用户手册中已明确要求驾驶者全程保持对车辆的监控与控制。然而,原告方提交的关键证据显示,该公司长期使用“全自动辅助驾驶”等具有高度诱导性的宣传用语,致使消费者误以为系统具备完全自主运行能力,从而弱化了对人工监管必要性的认知。
法院最终裁定,4300万美元补偿性赔偿用于覆盖受害者医疗支出、丧葬费用及家属精神损害抚慰;2亿美元的惩罚性赔偿,则旨在惩戒企业在明知辅助驾驶技术存在固有局限与安全风险的情况下,仍持续开展误导性市场宣传的行为,并警示行业主体切实履行技术安全责任。
特斯拉已表示将就本案提起上诉,称该判决存在根本性错误且可能带来不良示范效应,重申驾驶员始终是行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但一审法院已确认,就当前司法程序而言,该公司须依法履行赔偿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