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游手机版
首页/AI热点日报/热点详情

汽车门把手国家标准图解:为何需外力机械释放?

类型:热点整理2026-02-02
2月2日消息,工信部今日发文称,2026年1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GB48001-2026) 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

2月2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于今日发布通知称,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GB 48001-2026) 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随着电气化技术的发展与普及,车门把手等关键安全部件在结构形式与系统架构等方面均发生了深刻变革。

为适应当前技术与产品的发展趋势,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的制定工作,旨在规范车门把手的产品设计,提升汽车整体的安全设计水平。

必须有外机械释放!汽车门把手国标发布:一图读懂

范围

本文明确了汽车车门把手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同一型式判定规则。

本文适用于M1类、N1类汽车及多用途货车的车门把手,其他类型车辆的车门把手可参照执行。

车门外把手安全要求

车门外把手操作不便及事故后无法开启:标准提出了事故发生后,为车门外把手开启车门、布置区域及操作空间所设立的具体要求。

事故后车门开启:每个车门(不含背门)应配备可机械释放的车门外把手。车辆的安全设计应确保当发生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或动力电池热扩散等事件后,仍能通过机械释放车门外把手来开启车门。

布置区域:车门外把手应处于规定的阴影区域内,或位于邻近阴影区域的车门或门框附近位置。

手部操作空间:车门外把手在任何状态下,操作其机械释放功能的手部操作空间应能容纳规定尺寸的手部模块。

车门外把手技术要求

性能要求:对于配备车外电释放门锁的车辆,需按照静态或动态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应能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通过机械释放车门外把手的单次或重复动作开启车门(不含背门)。

强度要求:按规定位置及方向施加不小于500N的力,试验过程中车门外把手不应断裂或脱落;试验后车门外把手应能正常开启车门。

车门内把手安全要求

车门内把手操作便利性差、部分场景下功能丢失:标准提出了机械释放配置、布置区域的相关要求。

机械释放车门内把手:每个车门(不含背门)应配备至少一个机械释放车门内把手,且独立操作任一车门内把手应能够开启对应的车门。

车门内把手布置区域:至少有一个机械释放车门内把手的安装位置需符合以下要求:

a) 位于无车内构件遮挡的位置,在对应该乘员位置时直观可见;

b) 位于车门或距车门边缘(车门关闭状态下的可见区域的边缘)不大于300mm的位置;

c) 当锁体在车门上时,机械释放车门内把手的纵向中心位置应位于邻近车门的同排座椅R点前方,且其纵向中心位置在R点上方0mm至680mm区域内。

车门内把手技术要求

性能要求:按规定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应能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通过机械释放车门内把手的单次或重复动作开启车门(不含背门)。

强度要求:按规定位置及方向,非电子按钮式车门内把手施加不小于 200N 的力,电子按钮式车门内把手施加不小于 50N 的力,试验过程中车门内把手不应断裂或脱落;试验后车门内把手应能正常开启车门。

必须有外机械释放!汽车门把手国标发布:一图读懂

来源:https://m.mydrivers.com/newsview/1101905.html

相关热点

继续查看同栏目近期热点。

延伸阅读

补充最近整理过的热点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