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发布的消息显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与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近日联合印发了《河南省“百吨王”货车违法超载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这意味着河南省将在全省范围内正式推行针对“百吨王”违法运输行为的有奖举报制度。该《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为1年。

所谓“百吨王”,指的是车货总质量达到100吨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货运车辆。这类车辆超负荷运行极易引发爆胎、制动失灵等严重交通事故。
《细则》明确,举报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 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普通货物运输车辆。
2. 未按规定办理超限通行证,或办理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行驶,且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大件运输车辆。
3. 违法装载放行“百吨王”驶出场站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
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1. 通过“河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或“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举报。
2. 拨打全省统一的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进行电话举报。
3. 通过信函、来访举报或向其他相关部门移交举报线索。
举报人应当提供有效的证据线索,主要包括“百吨王”违法货车的车牌号及特征、违法时间、所在位置、行驶方向,以及违法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名称、位置和放行“百吨王”货车的车牌号、具体时间等信息。可以同时提供照片、视频、音频等相关资料作为佐证。
《细则》指出,对于举报“百吨王”货车(含大件运输车辆)违法行为,或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违法装载放行“百吨王”货车出场站的行为,一经查证属实并依法处罚后,将依据《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给予最低3000元的现金奖励,并严格保护举报人隐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