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有消息称,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院近日就一桩以用户隐私为由的集体诉讼作出裁决,判定苹果公司赢得了这场官司。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原告指控苹果违反《加州隐私入侵法》,在未获得用户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收集了iPhone用户的详细使用数据。主审法官爱德华·达维拉已经批准苹果提出的驳回动议,认定原告指控的法律依据不够充分。
这场法律纠纷始于三年多前,安全研究员Tommy Mysk的一项技术发现为我们揭示了事件的源头。通常情况下,用户在设置新iPhone时,可以选择是否“与苹果分享iPhone分析数据”。
然而,Mysk的测试显示,无论用户是否点击“同意”,苹果都会收集完全相同的应用数据。他当时将这种做法描述为“令人震惊”,并指出这种违背用户意愿的数据回传行为,可能广泛存在于苹果生态系统之中。
安全研究员Tommy Mysk测试报告视频
根据Mysk的测试报告,App Store会实时发送用户的详细操作数据,包括搜索内容、浏览过的广告、查找应用的方式以及在页面停留的时长。这些数据极其敏感,可能会暴露用户的性取向或健康状况。
此外,Apple Music、Apple TV、图书和股市等应用也存在类似行为。例如,股市应用会向苹果分享用户关注的股票列表、查看过的其他股票名称以及阅读的新闻文章。
尽管指控内容令人担忧,但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原告败诉的关键核心原因在于其提交的起诉书存在明显的逻辑矛盾与定义不清。
例如,原告在指控中引用的“笔式记录器”这一概念前后矛盾,无法准确界定该记录工具的功能及其在诉讼中的适用性。
此外,针对“机密通信泄漏”的指控,法院认为原告关于“没有任何使用数据会发送给苹果”的期望是“客观上不合理的”,且原告未能提供反证来推翻这一判定。

换言之,法院的裁决更多是基于对“机密”和“通信”这两个法律术语的技术性解读,而非对苹果数据收集行为本身的道德评判。
法官虽然驳回了当前的诉讼请求,但仍给予原告最后一次修改诉状的机会。不过,达维拉法官在裁决令中坦言:“鉴于本命令中指出的缺陷,原告能否充分修正其指控令人怀疑。”这意味着该案在加州翻盘的可能性极低。
与此同时,原告方并未放弃,他们已在伊利诺伊州、新泽西州和纽约州依据当地类似法律提起了诉讼,试图在其他司法管辖区寻求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