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埃隆·马斯克正式向加州北区联邦法院递交了诉状,指控OpenAI及其主要股东微软违背了最初的创立承诺。基于此,他提出了高达1340亿美元的赔偿诉求。
马斯克的核心主张集中在:2015年联合创立OpenAI时,他投入了约3800万美元,占当时种子轮融资总额的60%。作为这笔出资的交换条件,他要求OpenAI长期坚守非营利使命——包括维持非营利机构的法律地位、坚持技术开源,并将造福人类置于商业利益之上。然而,他指控OpenAI此后通过重组为营利性实体、与微软签署排他性合作协议、封闭关键模型及进行商业化授权等方式,实质性地背弃了上述承诺,构成了欺诈性诱导。
根据马斯克团队提交的专家证词,金融经济学家C. Paul Wazzan评估指出,马斯克本人在组织建设、高管推荐、战略调适及公信力建立等方面的综合投入,直接促成了OpenAI估值跃升,对应经济价值达到6550亿至10940亿美元;而微软通过深度整合OpenAI技术所获得的协同收益,也被估算为1330亿至2510亿美元。
对此,OpenAI回应称该诉讼“毫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并指责其为一场“蓄意干扰公司运营的骚扰式诉讼”。微软则强调自身并未参与或推动任何违反OpenAI原始宗旨的行为,亦无证据表明其“协助或教唆”了相关变更。
值得关注的是,主审法官Yvonne Gonzalez Rogers已于近日驳回被告提出的即决驳回动议,确认欺诈主张可进入实质审理阶段;同时裁定本案将由陪审团裁决,开庭时间暂定于2026年4月。此案不仅关乎天文数字的金钱赔付,更可能确立AI时代下创始协议约束力、非营利转制合法性及技术贡献权益归属等关键法律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