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7日,美国德克萨斯州总检察长肯·帕克森对三星、LG、索尼等多家电子厂商提起法律诉讼,指控其在智能电视中实施了未经授权的用户监控行为。据披露,涉案企业在电视设备中预装了“自动内容识别”技术,能够以每500毫秒一次的频率捕捉屏幕画面,并在未获得用户明确许可的情况下,将截取到的内容传输至公司服务器及其合作方。
目前,德克萨斯州法院已作出初步裁定,签发临时限制令,要求三星立即停止相关数据收集与传输活动。根据该禁令,三星及其关联合作方不得再对当地用户的ACR数据进行采集、使用、出售、转移或共享。此项限制措施已即时生效,但有效期限为14天。若法院未在后续程序中决定延长,该禁令将于2026年1月19日自动解除。
法院定于1月9日召开听证会,届时原被告双方将就指控内容提交证据并展开法律辩论。此案引发广泛关注,其核心争议点集中在用户隐私保护与企业数据实践之间的边界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