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里,赵德汉这个角色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一个级别不高的干部,竟能搜刮到整整两个亿的现金,这笔巨款,毫不夸张地说,足够他舒舒服服过好几辈子了。也正是因为这个天文数字,最终导致赵德汉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这一点或许并不让人意外,但令我始终费解的是:赵德汉明明并不缺钱,为何还要伸手去拿那么多呢?

首先,赵德汉的福利待遇其实相当不错。工资加上各类补贴,月入过万基本不成问题。考虑到“五险一金”都是按最高额度缴纳的,像他这种特殊部门的领导,还有额外的补充公积金。生了病可以享受免费医疗,由财政全额报销,甚至连吃饭问题都可以在单位解决。他真正需要个人花钱的地方并不多,可为什么他还是如此贪恋钱财呢?

要知道,赵德汉并不缺钱,个人日常开销也不大。他自己吃的早餐不过是简单的炸酱面,估计午餐和晚餐也相当朴素。生病住院能报销,住的是老楼不假,可不管怎么说,这房子也是单位分的,他不需要为住房花一大笔钱。对于这样的人,按理说,钱对他来说,几乎就是个数字,他要那么多,又花不出去,甚至也花不了多少。

那他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呢?归根结底,还是欲望在作祟。说到底,这就是一个人性的悖论。人啊,很容易出现“破窗效应”,一旦内心的贪欲闸门被打开,接下来的一切就都不可避免了。当时,赵德汉难道不知道自己的前任是怎么进去的吗?不,他当然知道。可当丁义珍把一张银行卡塞给他之后,那种贪欲就被丁义珍彻底给勾出来了。

但是,赵德汉最大的问题,还在于他那典型的“农民思维”。剧中,大家还记得季昌明说的事情吗?就是一个福建的人,找赵德汉帮忙批条子,还给了人家钱。结果,人家把钱收了,却不肯给人批。要是你把钱退了,兴许也不会有什么事,但人家不给他退,这不退钱就会出乱子,人家举报他就是一个不可避免的事情了。

当然,说到底,赵德汉栽就栽在这里了。收钱不办事,那是会出大事的。这件事,我觉得他应该跟万书记学习一下,要是他有半点万书记的办事能力,收了钱能办事,说不定赵德汉搞不好还真不一定会被侯亮平查。要不就是他收了钱,却不给办事,这件事,兴许还有回旋的余地。只可惜,赵德汉输就输在这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