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消息,消费者想在手机套餐上换个更实惠的选择,没想到竟会这么难。《人民日报》近日发文,对运营商的这类做法提出了尖锐批评。
文章指出,尽管“提速降费”政策已推行多年,但当消费者想要更换现有套餐时,却依然面临“升级容易降档难”、“合约捆绑”、退出成本高昂等诸多障碍。
有用户想更换成低价套餐,结果不是被告知需要补缴违约金,就是用“新老用户区别对待”、“无法办理”等软钉子给劝退。不少用户吐槽,想省钱就得放弃用了多年的老号码,否则只能在几款“性价比不高”的老套餐里打转。
还有运营商在宣传时大玩“文字游戏”,声称每月有海量流量畅用,实则大部分是“定向流量”,根本无法全天候使用。
更有些用户,在不了解具体服务内容的情况下,就被“悄悄”升级了套餐,或是被“免费送手机”等噱头诱导,签下了长达数年的高价合约,等到想改回来时,却面临“缴纳违约金”和“无法降级”的重重阻碍。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电信条例》也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运营商不管是人为设置套餐“升级容易降级难”的障碍,片面夸大或混淆资费优惠幅度,还是在合约中预埋不合理条款,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文章最后,《人民日报》直言,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通信是重要的民生服务,重重套路“绑”不住人心,唯有以透明资费、优质网络、公平交易等服务,才能赢得长久的信赖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