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以下简称《行为规则》)。《行为规则》为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价格行为明确了具体规范,提供了清晰的价格行为指引,旨在推动形成优价优质、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规则中明确要求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动动态定价、差异化定价等机制透明化,规范免密支付、自动续费、自动扣款等服务流程,这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整体而言,《行为规则》为平台在价格设置和支付模式等方面,提供了相当细致、可供依循的操作指南。
近年来,“大数据杀熟”、动态定价机制不透明、免密支付陷阱等问题屡见不鲜,互联网平台定价权往往隐藏在复杂的算法模型背后,消费者与平台之间存在巨大的信息鸿沟。此次《行为规则》明确要求推动动态定价、差别定价等规则公开透明,是对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保障的一次制度性重申。
与此同时,在“追求用户黏性”的导向下,部分平台通过默认勾选、隐蔽扣款等手段,变相剥夺了用户的选择自由。这些看似精巧的“算计”,虽能在短期内带来账面上的增长,却本质上是在透支平台最珍贵的信用资产。《行为规则》的出台,标志着监管层面对这类“流量依赖型”套利模式的明确否定。
通过强化“选择权”,让支付回归自愿,让续费回归知情,能够倒逼平台通过优化内容与服务品质来留住用户,而非依靠设置障碍或利用信息差来“捆绑”消费者。
从更深层次看,规范价格行为是引导市场回归良性竞争的必由之路。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互联网领域存在一种扭曲的竞争逻辑:要么通过大规模补贴进行“价格战”收割流量,要么在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后利用算法优势攫取超额利润。这两种极端行为,都会挤压中小微经营者的生存空间,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选择。
《行为规则》强调“优质优价”,其核心逻辑是鼓励平台与商家通过创新和提升效率来获得合理溢价,而非通过价格欺诈或算法霸权。当价格回归到反映商品与服务真实价值的轨道上,竞争的焦点将自然转向技术创新、用户体验和服务深度,这才是平台经济生命力的源泉。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将实施日期设定在2026年4月,留出了充足的“缓冲期”。平台经济涉及面广、产业链复杂,算法规则的调整与业务逻辑的重构需要一定时间。给予经营者必要的规范调整期,旨在避免“急刹车”带来的市场波动,确保政策能够稳步落地。
接下来的几个月,既是给予平台企业自我审视、整改规范的窗口期,也是政府与市场协同治理的互动期。
应当看到,规范平台价格行为,并非要限制平台的发展,而是通过建立法治化、规范化的市场环境,避免平台的“小算盘”侵蚀用户权益,让平台经济在法治的阳光下跑得更稳、更远。
规范的市场秩序是数字经济繁荣的基石,价格则是市场最敏感、最核心的调节信号。只有当价格信号清晰、透明、公正,市场主体的活力才能得到有效释放,消费者的权益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期待平台以《行为规则》为准则,让平台经济走向多方共生共贏的健康大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