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新华社发表题为《尽快破解无人机“黑飞”治理困局》的评论文章。
如今,部分无人机被改装成盗猎的“帮凶”,借助热成像和加装箭头,从青海的玛多到山西的家畜,都饱受其扰。这不仅破坏了生态平衡,更带来现实的安全威胁。一些经过改装的无人机甚至“极限黑飞”,攀升至客机巡航高度,一旦发生碰撞,后果不堪设想。另有部分无人机变身“空中窥探者”,悬停窗口、掠过私域,严重侵犯公民隐私,更甚者在敏感区域非法测绘,直接危及国家安全……近期,屡见报端的无人机“黑飞”事件,已使这项现代技术异化为威胁生命、航空与国土安全的“空中隐忧”。
低空并非法外之地。民用无人机绝非可以随意驰骋的“高空玩具”,更不应成为危害公共空域安全的“不定时炸弹”。“任性乱飞”现象,已经到了必须全链条、多维度精准治理的紧要关头。
“黑飞”乱象背后,隐藏着一条分工明确、运作隐蔽的灰色产业链,也暴露出技术、监管与法律的多重短板。电商平台上,廉价的破解软件可轻易突破限高与禁飞区设置,甚至形成“销售—破解—教学”的黑产闭环;一些监管部门协同不畅,给“黑飞”留下可乘之机,二手无人机实名登记缺失、自组无人机难以溯源,导致监管常常“看不见、追不着”。在法律层面,部分行为定性模糊,例如无人机空投箭头是否属于管制器具,尚无明确定论,导致执法面临现实困境。
当务之急,是尽快划定“天路”规则,遏制“黑飞”之祸,亟需构建全链条、智能化的协同治理体系。技术上应“以技制技”,推动厂商强化防破解能力,严格落实实名登记与实时位置报送,实现无人机“可识别、可追溯”。法律上须划清“红线”,依托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规,将违规行为单独入罚,并对危害公共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行为依法严惩。监管上亟需打破壁垒,建立民航、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同时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有效拦截清理“破解教程”“违规改装”等有害信息。
技术本身并无善恶,全在于运用之人。无人机本是助力社会发展的“科技之翼”,在诸多领域大有可为。规范“黑飞”并非限制技术进步,而是守护公共安全的生命线,护航整个行业健康、有序成长。唯有让每次起飞都恪守法律底线,每项应用都坚守安全原则,无人机才能真正造福社会,而非成为悬于头顶的“天空之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