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正为中国海事审判注入创新动能,科技成果让司法服务效能得到具体提升。
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英双语版《中国海事审判(2021-2024)》报告,总结三年来全国三级海事法院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成效,勾勒出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之地的实践图景。
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4年,全国三级海事法院受理各类海事案件98726件,审执结97140件。其中,海事海商类案件受理71705件,审结70759件;海事行政案件受理5477件,审结5482件;海事执行案件受理21359件,结案20706件;海事刑事案件受理185件,审结193件。此外,涉外案件受理6823件,审结6071件;涉港澳台地区案件受理1226件,审结1134件。案件当事人涉及143个国家和地区。
值得关注的是,在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层面,海事审判的信息化融合创新正持续推动工作质效。例如,依托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成果,各地不断升级“海事审判工作平台”,目标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海事审判数据的精准汇聚、智能分析与辅助决策。
报告显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中国海事审判”网已于2024年4月上线运行。该网站设有内网与外网两大平台:内网作为“海事审判工作平台”,支撑内部业务协同;外网则并行呈现中、英文两种界面,集成“智服、智宣、智审、智管”多重功能,推动海事审判与智慧法院建设深度融合,有力促进海事审判智能化水平提升。各地海事法院深入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成果,有效提升了海事审判信息化的整体水平。
实践案例生动印证了科技赋能司法服务的价值。广州海事法院在通过网拍船舶清偿债务的一起案件中,起初各方当事人对船舶起拍价难以达成共识。法院借助网拍船舶大数据智能评估系统,科学测算出合理的起拍价格,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争议,最终船舶在网上一次拍卖成交。这正是科技提升司法服务效能的鲜活缩影。上海海事法院研发的“航运链全要素智能分析系统”,为查明案情提供“船舶、货物、港口”三位一体的数据关联分析支持。宁波海事法院则依托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成果,创新运用“海上共享法庭”,组织当事人进行远程调解。它将法庭、调解室及基层治理单位“搬”至云上,通过技术手段连接法官、调解员与当事人,为人民群衆提供家门口的司法“便捷驿站”,成功“一揽子”化解了多起关联纠纷,极大地节约了各方诉讼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