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消息,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案件判决书,引发关注。
今年2月,金某与李某相约前往网吧玩游戏,二人在云南大姚县一家电竞馆内开了两台机位。当晚22点24分左右,金某通过电脑自助操作,将消费模式切换为“通宵包夜”。
次日凌晨6时许,李某因感到疲惫先行离开回家休息。金某并未继续游戏,而是在一旁观看他人对战。
早上7点25分左右,金某在卫生间门口突然倒地不起,后经鉴定,系冠心病急性发作导致的心源性猝死。
金某去世后,其家属将涉事电竞馆及经营者杜某诉至法院,索赔157万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金某生前已患有高血压、脂肪肝等基础疾病,理应对自身健康状况负有责任,应承担主要过错。电竞馆通宵营业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且在金某倒地后未能及时发现并施救,需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核定,金某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合计157万余元。综合全案情况,最终判定由大姚县该电竞馆承担其中2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31万余元。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大姚县某电竞馆及经营者杜某赔偿金某家属经济损失314957.30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出上诉。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适当,故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