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恒大汽车于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的裁决通知。
根据该裁决结果,法院已对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恒大新能源汽车(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相关附属公司")指定破产及清算委任管理人,并就债权人债权证明及债权人会议作出具体指示。
公告显示,相关附属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亿元,且为集团在天津拥有智能出行产品生产设施的制造基地的注册拥有人。该生产基地自2024年1月起已暂停生产。
应公司要求,恒大汽车股份已于2025年4月1日上午九时起暂停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买卖,以等待刊发其尚未公布的财务业绩及达成复牌指引。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