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26日,一起牵涉知名游戏商标的侵权纠纷终于尘埃落定。某电竞酒店因擅自使用"原神"相关名称及标识被告上法庭,经终审判决认定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需向权利方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35万元。
事件起源于权利方在日常监测中发现,位于湖南郴州的一家电竞酒店在其经营场所的户外招牌、房卡、枕头等醒目位置标注"原神电竞酒店"字样,并在多个网络平台及微信公众号推广信息中持续使用该名称招揽顾客。这些行为导致公众误以为该酒店与游戏《原神》的开发方存在合作关系或品牌授权,实际上双方并无任何关联。
权利方随即提起诉讼,要求该酒店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在被起诉后,该酒店仍未停止相关宣传行为,继续在多个线上渠道使用争议名称进行推广,表现出对知识产权警示的漠视态度。
经审理,法院认为"原神"作为长期广泛使用的注册商标,已在相关消费群体中具有极高知名度,依法应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被告酒店将"原神"直接用于商业命名及宣传,并在提供游戏主题服务时强化了与该商标的关联性,极易引发公众混淆。即便在诉讼期间,酒店虽对名称作微调,改用了发音相近的"原森"字样,但仍明显带有攀附知名品牌的主观意图,构成对驰名商标的模仿与不当利用。
一审法院据此判定,被告行为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35万元。被告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判决体现了司法机构对高知名度商标的保护力度,也为市场主体在商业命名和宣传中如何规范使用他人品牌元素提供了明确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