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消息,日常驾车出行务必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尤其在通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时,切记提前减速观察路况,必要时停车让行。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披露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例,并明确指出事故双方均存在过失且需承担相应责任。
据悉,这起事故发生在江西省吉水县。10月24日,张某驾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行驶至水南镇某村路口时,完全没有留意其行进方向上的"减速让行"标志,非但未减速反而直接驶入路口,导致车辆拦腰撞上从路口左侧驶来的一辆紫色小型汽车。
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双方驾驶人均受伤。
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张某未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行为构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主要责任;而紫色小型轿车驾驶人途经交叉路口时未保持安全车速,需负次要责任。

交警部门特别提醒广大驾驶人:
这种倒三角形、白底红边框,中间印有黑色"让"字的交通标志,就是"减速让行"标志。当驾车经过交叉路口看到这个标志时,驾驶人必须降低车速,让其它方向上的来车优先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