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开车出行一定要养成良好习惯,特别是经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时,切记减速观察,必要时刹车让行。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披露了一起交通事故,并明确了双方存在的过错与责任。
据悉,此事发生在江西吉水县。10月24日,张某某驾驶一辆白色小型汽车行驶至水南镇某村路口时,无视行进方向上的"减速让行"标志,毫不减速直接驶入路口,结果拦腰撞上了从路口左侧驶来的一辆紫色小型汽车。
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双方驾驶人均受伤。
交管部门调查认定,张某某未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负主要责任;紫色小型汽车驾驶人行经交叉路口未保持安全车速,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
这个倒三角形、白底、红边框,中间写有黑色"让"字的标志牌,就是"减速让行"标志。驾车经过交叉路口,看到这个标志时,驾驶人应当降低车速,并让其它方向上的车辆优先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