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消息,浙江法院网披露的信息显示,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与杭州无忧传媒有限公司近期新增一则开庭公告。案由为合同纠纷,该案定于11月24日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无忧传媒方面于11月19日回应称,此次纠纷与车辆补贴政策相关,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特斯拉也已提交了撤诉申请。
有报道指出,此次纠纷源于无忧传媒在购车后因未能按照政策约定完成行驶里程,构成了违约行为。
据九派财经报道,无忧传媒方面表示,公司于2024年购入一辆特斯拉车辆,特斯拉为此垫付了7761元新能源补贴,并要求车辆在两年内行驶里程达到2万公里。此后因车辆里程未达要求,特斯拉无法获得国家补贴,因此要求无忧传媒退还7761元。然而,特斯拉并未在公司层面进行沟通,而是直接提起诉讼。无忧传媒方面现已表示,“目前我们已与对方和解,将退还相关款项。”
报道还提到,自2025年7月以来,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作为原告,新增了30余件涉及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的开庭公告。被告方涉及广东、浙江、江苏、山东、湖南等地多个领域的企业,涵盖建筑、制造等行业。
其中,上海、深圳、嘉兴等地的企业回应称,因其购买的特斯拉车辆在两年后行驶里程未达到国家补贴要求,被特斯拉起诉要求退还7000元至15000元不等的新能源补贴款项。某企业负责人表示:“我们已在庭前调解阶段与特斯拉工作人员协商,适当降低了退款金额。”
上述企业负责人称,此前其公司购买的特斯拉车辆屏幕上曾出现过一份《关于新能源汽车行驶里程不达标需补交款项的通知函》。

该《通知函》显示,“因贵司购买的特斯拉车辆未能在国家政策规定时间内达到行驶总里程条件,贵司车辆已被最终确认无法获得国家补贴结算。根据合同约定,贵司购车价格中享受的补贴扣除部分为我司垫付,贵司现需向我司补充支付该部分款项。请在收到本通知函7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我司下方指定代收银行账户。”
该《通知函》还提示称,“如贵司未能按本通知履行付款义务,我司后续将统一通过法律途径催缴。届时由此导致的额外支出如律师费、诉讼费等,我司将依法要求贵司一并承担。”
查询获悉,根据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自2019年开始,对运营车辆有里程要求的,在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规定程序申请清算。政策发布后销售上牌的车辆,如自注册登记日起2年内运行不满足2万公里要求,将不予补助,并在清算时扣回预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