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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环境保护署于11月19日周二宣布,已就苹果公司涉嫌违反联邦危险废物管理法规一事达成和解。本次和解涉及苹果位于加州圣克拉拉市斯科特大道的设施,该设施在危险废物管理及空气排放方面存在合规问题。
根据相关文件显示,作为和解协议的一部分,苹果公司需支付261,283美元(约合人民币185.8万元)的民事罚款。这一决定源于环保署在2024年8月和2025年1月接到公众举报后,对该设施展开的现场检查与记录审查。调查发现,该设施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具体包括:未能准确识别危险废物的性质、未按规定确认土地处置限制要求并提交书面说明、未取得长期存储危险废物超过90天的合法许可、未能有效控制溶剂废料储罐的空气排放、危险废物容器缺乏规范标签与日期标识、未落实容器管理的相关标准,以及未执行并留存储罐每日检查记录。
针对发现的问题,苹果公司已启动整改措施,调整了溶剂废物的处理流程,并加装了空气排放控制设备。环保署在声明中强调,危险废物管理法规对于保障现场工作人员、周边社区及生态环境具有重大意义,此次执法行动将有效降低圣克拉拉地区居民健康与环境面临的潜在风险。
这并非苹果首次在加州因类似问题受到处罚。早在2016年,该公司就因在库比蒂诺与森尼维尔两处设施中不当处理近200万磅电子废弃物,被加州相关监管部门处以4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19.9万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