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并立即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9日。这份指引旨在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平台的日常经营行为,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明确依据。
《指引》重点聚焦如何引导平台经营者及时识别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潜在风险。文中明确提出,那些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平台经营者,需要定期开展自我评估,判断在特定的市场环境中是否拥有实际支配力,从而避免在提供平台服务或开展自营业务过程中,出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当行为。
围绕如何识别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具体方法,《指引》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南。首先,平台经营者应建立清晰的评估框架,通常需要先界定相关市场的范围,评估自身在该市场是否具有显著影响力,以及是否实施了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具体行为。接下来,要结合该行为是否具有正当理由,以及其对市场竞争造成的实际影响,综合判断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针对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相关因素,《指引》也作出了细化说明。平台经营者在评估自身是否具备市场支配地位时,要结合平台自身的实际情况,同时也要考虑平台内经营者及其他竞争者的经营状况。具体可考量的指标包括平台在相关市场的份额、市场竞争的实际状况、平台控制市场的能力、资金与技术条件,以及平台内经营者对其的依赖程度,此外还要关注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等。
为帮助平台经营者更清晰地了解哪些行为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指引》结合互联网平台的主要业务模式,详细列举了多种典型行为的具体表现,包括实施不公平的高价或低价销售、低于成本价促销、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实施差别待遇等。
《指引》还归纳总结了认定“正当理由”时的具体考量因素,以及常见的不属于“正当理由”的具体情形,为平台经营者判断自身行为是否合规提供了明确指引。
为提升平台经营者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识别能力,《指引》结合执法实践和互联网平台的运营特点,以示例形式针对“不公平高价”“低于成本销售”“屏蔽封禁”“二选一”“全网最低价”“差别待遇”等六个典型场景中的新型垄断风险进行了特别提示,为平台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提供了有益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