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15日,一辆领克900在盐靖高速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据乘客家属反映,车辆后排一名乘客在事故中受伤,经诊断为脊椎骨折,构成九级伤残。家属指出,事发时车辆的安全气囊未能弹出,安全带也未能触发锁止功能。同时,家属对厂家是否在事故发生前行车数据进行了锁定提出质疑,认为未能提供完整行车记录的做法影响了事故责任认定。
对此,领克汽车于11月13日发布了关于此次事故的详细说明。声明中指出,事故发生时驾驶员正确使用了安全带,未受伤;副驾驶乘客仅出现轻微软组织损伤;而第二排左侧乘客在碰撞发生前15分钟已解开安全带,导致其在撞击时处于无保护状态,因而受伤较重。车辆在碰撞前行驶速度约为120公里/小时,撞击瞬间已降至69公里/小时,主动紧急制动系统(AEB)正常启动,有效降低了碰撞强度。车辆在事故中仅右前部受损,车身结构保持完整,车门均可正常开启。技术分析显示,本次碰撞力度未达到安全气囊触发阈值,整车安全系统运行符合设计逻辑。
随后,领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穆军就相关争议作出进一步解释:
关于行车记录数据无法调取的问题,穆军表示这并非厂商主动锁定。车辆出厂时行车记录功能默认开启,但需用户签署"隐私协议"并手动启用录制功能。该车辆因用户未完成授权操作,导致系统未保存相关视频数据。
针对安全带预紧功能问题,后台云端数据显示,事发时第二排左右两侧座椅的安全带均处于"未系"状态,相关传感器记录正常,系统无异常报警。
对于车内乘员数量争议,穆军指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记载车内共三名成员,车辆座椅压力传感器的占位信息也仅显示三个座位被占用,与四人乘车的说法不符。
最后,穆军强调前排两名乘客在事故后均未报告受伤,且都正确使用了安全带,这说明车辆在碰撞过程中对驾乘人员提供了有效保护。由于撞击角度和力度未达到设定条件,安全气囊未展开属于正常工作状态,符合车辆安全系统的逻辑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