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近日联合宣布,依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及相关实施办法的要求,已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了汽车召回备案申请。本次召回涵盖多款进口及国产车型,重点在于排查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在进口车型方面,召回范围涉及2018年9月27日至2020年12月15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车辆,具体包括:2020年6月16日至7月30日生产的604台4系汽车;2019年6月13日至2020年7月30日生产的11,606台5系汽车;同期生产的11,801台6系汽车;2019年2月11日至2020年7月30日生产的11,953台7系汽车;2019年7月9日至2020年12月15日生产的16,317台X4汽车;2019年7月7日至2020年12月15日生产的27,950台X5汽车;2019年11月18日至2020年12月14日生产的3,161台X6汽车;以及2018年9月27日至2020年9月1日生产的2,207台Z4汽车。这些车辆的召回编号为S2025M0175V,相关召回工作将于2025年11月14日正式启动。
与此同时,部分国产车型也被纳入此次召回范围。编号为S2025M0176V的召回计划显示,生产日期在2018年10月9日至2020年5月14日期间的部分国产3系汽车将被召回,共计58,533台。这些车辆同样存在需要处理的安全隐患,召回工作也定于2025年11月14日同步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