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据《大众日报》此前消息,针对淘宝“双11”期间霸屏广告乱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证实已收到相关举报,目前案件已交由网监分局展开调查。
此前有用户反映,在使用多款手机App时,只要手指触碰到特定页面或轻微晃动手机,就会被强制跳转至淘宝会场,严重影响使用体验。报道称,今年6月和7月,淘宝就曾因广告违法行为、未制止平台商家广告违法,两度被余杭区市监局处以5万元顶格罚款。
今年7月,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宣布编制《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摇一摇广告触发行为安全要求》,明确规定App和SDK运营者提供摇一摇广告及相关功能时,应设置便捷的广告关闭通道和合理的触发阈值,保障用户能自主选择是否触发广告跳转。
综合此前报道,去年11月19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曾指出,手机“摇一摇”跳转广告侵犯消费者权益,应在征得用户同意后方可开启此类功能。广大手机用户在使用不同软件进行学习、工作和娱乐的过程中,被迫跳转到购物软件浏览广告,不仅浪费了用户的时间,更是对其权益的侵害。这种“摇一摇”自动跳转的开屏广告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进入广告页面并非出于本意,而是源于商家的“误导”。
今年2月,工信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其中提到,开屏和弹窗信息窗口应提供清晰有效的关闭按钮,保证用户可以便捷关闭;不得频繁弹窗干扰用户正常使用,或利用“全屏热力图”、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