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发生了一起性质特殊的盗窃案件,涉案当事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通报,当地居民扎某长期沉迷于短视频直播,对某平台女主播产生好感,为了提升"榜单排名"而频繁打赏,导致负债累累。
由于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扎某萌生了盗卖牲畜的念头,随后冒用邻居饲养人身份,通过牲畜交易市场联系买家,以7万元的价格将10头牛售出。
所得赃款约60%用于偿还打赏平台的借款,其余部分则用于日常消费支出。
为掩盖犯罪事实,扎某刻意选择偏远地区进行交易,并要求现金支付以规避资金流向追踪。不过警方还是通过牲畜交易登记信息及资金流分析,迅速锁定了嫌疑人。
据其供述,打赏行为已形成心理依赖,"女主播的感谢和互动让我感到被重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实践中,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万元以上即认定为"数额巨大",量刑区间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