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业和信息化部已于2025年10月25日正式发布通知,就《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标准编制说明指出,我国作为电动自行车产销大国,目前社会保有量约达3.8亿辆,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居民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工具。为系统化治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特别是解决充电设施不足、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各地在建设充电设施过程中亟需统一的技术依据和指导标准。
目前电动自行车整车、充电器及锂电池均已建立相应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实现全链条安全管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也需配套制定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明确技术门槛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不符合标准的产品退出市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征求意见稿详细规定了充电桩应具备的安全保护功能,包括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过压与欠压保护、空载保护、充电完成自动断电、最长充电时间限制及超温保护等,并对各项功能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针对直流充电桩,征求意见稿还专门规范了接口设计、充电设备与车辆间的互认协同机制以及极性识别功能要求,并配套制定了相应检测验证方式,确保充电过程的安全性和兼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