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备受关注的小米SU7 Ultra车型宣传纠纷案件迎来终审判决。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小米汽车方面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确认消费者方最终胜诉。根据判决结果,小米汽车需向涉诉车主返还定金2万元,并按碳纤维前舱盖选装价格的三倍支付赔偿金12.6万元,同时承担律师费1万元。
这场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小米SU7 Ultra产品宣传中提到的“复刻原型车双风道设计”以及“双风道直接导向轮毂,支持轮毂散热”功能。部分已提车车主通过实测发现,车辆配备的这款售价4.2万元的碳纤维挖孔前舱盖,实际并不具备气流引导效果,也无法有效提升轮毂散热性能。经专业机构拆解对比,该部件内部结构与普通铝制前舱盖基本无异,仅重量减轻1.3公斤。消费者据此认为相关宣传内容存在误导,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早在今年5月7日,针对外界对碳纤维双风道前舱盖功能的质疑,小米汽车曾提出两项补救方案:对于尚未交付的订单,允许用户在限定时间内更换为铝制前舱盖;对于已提车或已锁定碳纤维配置的用户,则赠送2万积分作为补偿。然而,这一处理方案未能获得相关车主及潜在消费者的认可,部分消费者坚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随后提起诉讼。
本案由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涉及苏州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产品销售责任纠纷。此前,消费者就购车定金问题提起诉讼并获得一审胜诉判决。小米方面不服判决结果,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经审查后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产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