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2 日,青岛市商务局发布《关于调整 2025 年青岛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规则的公告》,明确从 2025 年 9 月 28 日至 12 月 31 日,凡在青岛市购买新车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个人消费者,均可按照"资格报名、公证摇号、中签资格"的流程,参与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的补贴活动。

以下是青岛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调整后的具体活动规则:
一、调整内容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青岛市购买新车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需先完成资格报名,再通过公证摇号确定中签资格,方可申请汽车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补贴。通过公证摇号获得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可按相关规定提交补贴申请;未中签的消费者将无法获得补贴受理。
二、申领方式
在 2025 年 9 月 27 日前,已在"汽车以旧换新"和"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完成首次材料提交的消费者,以及在 9 月 27 日前已取得新车发票的消费者,将按《2025 年青岛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青商字〔2025〕7 号)予以受理审核,相关申请可继续修改完善。
对于发票开具日期在 2025 年 9 月 28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的消费者,可通过"青岛商务"微信公众号、公告报名二维码等渠道参与报名摇号,获取汽车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补贴资格券。
获得补贴资格券的消费者,须在 2026 年 1 月 10 日前将资格券二维码图片作为补充材料,按实施细则规定的方式上传提交补贴申请。需修改补正的,应在 2026 年 1 月 20 日前通过原渠道更正相关信息。逾期提交或补正的材料将不予受理。参与报名摇号和申请补贴的消费者须为同一人。
三、摇号方式
原则上每两周开展一轮报名。首轮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5 日至 10 月 27 日。后续每轮报名时间和具体安排将在"青岛商务"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每轮报名截止后,本轮消费者报名信息将提供至第三方公证机构,由公证机构限额摇号抽取中签消费者。个人消费者可通过原报名渠道查询中签结果。
四、附则
本公告未规定事项,仍按《2025 年青岛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青商字〔2025〕7 号)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青岛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